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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起诉了它们!

来源:青眼 2023-08-08 12:32:55 阅读:

提要近5年发起近900起维权诉讼。...

“震慑乱象”

近日,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宝洁”)与一百货超市的纠纷案引起媒体注意。青眼进一步调查发现,广州宝洁作为原告,在广州、陕西咸阳武功县、江西省九江德安县、江苏宜兴市等地,有52起民事一审案件待开庭。这些案件均属于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包括便利店、百货店、水果店等。
与此同时,青眼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还发现,广州宝洁就侵害商标纠纷已发起近900起诉讼,涉及品牌包括海飞丝、飘柔、汰渍、舒肤佳。有行业人士就此表示,“通过高频率维权行为,无疑将增加相关店铺侵权成本,对市场可起到震慑作用。”

近5年发起近900起维权诉讼

据了解,广州宝洁作为原告所发起的商标侵权案,起始于2019年。企查查数据显示,2019-2023年8月7日,宝洁作为原告,一审侵害商标权店铺个数分别为2个、49个、7个、156个、638个,呈递增趋势,再加上还有52个店铺类似侵权案件待开庭,也即是说,侵权店铺总数截止发稿前达904个。

青眼注意到,广州宝洁的起诉对象遍及全国,且同一地区案件一般集中处理。比如,7月19日,广州宝洁与河南驻马店5家店铺的案件已开庭;另外,7月18-7月19日两天内,广州宝洁与广州市南沙区12家店铺的案件也已开庭审理。

在这些案件中,广州宝洁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三点:其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其第某某号注册商标权的商品;其二,判令被告赔偿其一定金额的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其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青眼翻看裁判文书发现,这些案件所涉及品牌包括海飞丝、飘柔、汰渍、舒肤佳。从结果来看,少部分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广州宝洁随后撤诉;大多数案件均以超市、小商店被判侵权赔偿告终,案件赔偿金额在2000元-2万元。如果按最低金额计算,2019-2023年8月7日,广州宝洁索赔金额超170万元。譬如,7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州宝洁与周口市淮阳区文梦百货超市(下称“文梦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2022年12月17日,原告广州宝洁授权的调查人员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之下来到被告文梦百货超市经营场所,购买了店内的“海飞丝”洗发露一瓶。2022年12月28日,经广州宝洁鉴定,案涉侵权产品非宝洁公司生产,属于假冒产品。对此,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认为,案系侵害商标权纠纷。广州宝洁经授权享有第1580242号“海飞丝”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在有效期内,该商标专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文梦百货超市销售涉案商品的行为,已侵犯了广州宝洁商标专用权,构成商标侵权。最终,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判决文梦百货超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广州宝洁5000元。针对近年来就相关超市、便利店等侵害商标,所发起的维权行为,青眼联系到广州宝洁公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不便回复此事。”

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在广州宝洁就侵害商标权所起诉的案件中,有不少被告未到庭进行答辩,亦未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意见。

不过,也有部分被告到场进行了辩诉。比如,在广州宝洁与川汇区三六五超市(下称“三六五超市”)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中,被告三六五超市表示,在销售时,不知道案涉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时,其作为小规模零售商户,不具备辨别商品真假的能力,案涉商品是自“李明日化”处合法购买,有销售服务卡为证。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认定,三六五超市提交的是2021年7月29日的购货清单及其供货方工商登记信息,与公证时间差距较大,证据不足,不予采信。此外,也有极少数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继续上诉。

比如,淮阳县西城区胖姐生鲜便利店(下称“胖姐生鲜便利店”)与广州宝洁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胖姐生鲜便利店在上诉请求中表示,“一审法院将案涉公证购买的海飞丝去屑洗发露认定为假冒产品,属于认定事实错误,案涉产品真假的鉴定应由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同时鉴定报告书,没有阐明鉴定的方法与鉴定的过程。

”最终,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胖姐生鲜便利店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告诉青眼,“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市、商店销售的假冒他人商标的产品,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商标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小型商场、超市网点多,数量大,商标权利人对该类型侵权的维权成本更高、难度更大。

但对该类该侵权主体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有利于提高超市、商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数量。”邓刚说。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友福同时表示,“消费者从零售店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后,最终的‘锅’却是本来生产正品的广州宝洁来背。这将不仅造成产品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侵害,还会带来公司品牌、公司声誉的严重损害。”他进一步表示,“相关案件属于宝洁公司常规的商标维权行为。《商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是零售商‘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两个前提同时成立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该规定有助于从源头上打击违法行为,但零售店长期销售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作为理性的商业主体,以‘不具备辨别商品真假的能力’为由很难免责。”对于国际美妆公司巨头而言,当下中国市场已然是最重要的市场。但青眼调查了解到,除宝洁外,其他国际美妆巨头这类商标维权事件并不多见。

对此,某化妆品资深行业人士分析道,“一方面,这是和其产品的品类特性相关的,宝洁旗下的品牌的主要产品多为个人护理产品,这个品类的销售除了在品牌可控的直营渠道之外,也多会出现在流通和分销市场,这些市场往往对假货是很难管理的。”“个人护理品的制假,相对是比较容易的,像洗发水、沐浴露等产品的假货,很多小作坊就可以生产出来,也比较容易进入流通市场。此外,宝洁公司对品牌形象非常重视,近些年来,选择重拳出手,也就不难理解了。”该化妆品资深行业人士说。

“无奈之举”,将起到震慑作用

公开资料显示,1988年,宝洁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并设立了广州宝洁。经过35年市场深耕,目前宝洁品牌的产品,在我国市场中已具备较高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其中“海飞丝”、“潘婷”、“舒肤佳”、“飘柔”等商标,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针对商标维权,广州宝洁在诉讼时称,“宝洁公司已用以非独占许可的方式,授权广州宝洁使用其商标,并授权广州宝洁对中国境内发生的侵权行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广州宝洁同时表示,“正因宝洁品牌具有极高的市场经济价值,市场上大量出现假冒宝洁公司品牌的商品,造成其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为了制止违法侵权行为,也投入了大量人员和巨额资金。”鲜即品牌创始人罗云向青眼表示,“宝洁将打假的枪口瞄准了便利店、小超市,可以说是无奈之举。

”罗云分析道,“一是假货比较多了,不光蚕食了生意,还影响了品牌形象。许多假货出现在流通市场,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本来买真货的钱,就买到了假货。再加上假货的质量无法保证,消费者如果用出了质量问题,反而对品牌失去了信任,从而损害了品牌形象。二是,假货的源头,并不好找。一般消费者买到的假货,连厂址、厂名都和真货是一样的,流通环节上,根本无法溯源。

厂家只能通过销售环节下手,反向查找上游环节,进行维权。”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青眼上月初报道,针对侵害商标权,国内头部化妆品集团上海家化5年发起上万起诉讼,主要为“六神”品牌维权,被告为便利店、超市等终端零售渠道。(详情见青眼文章《这家头部化妆品公司起诉上万家店!》)。“打假这件事,近些年来很多品牌都在做。但目前感觉造假的事件少了很多,反而侵权的案件越来越多,这几年基本都没怎么听说造假的事了。”

上海某新锐品牌创始人表示。上海金芮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总监钱琦表示,“现在的打击侵权和以前的打击造假,其达到的目的是一样,就是通过高密度、高频繁的动作,迫使相关店铺增加侵权成本。”他进一步表示,商标侵权是最好处理的一个方法。

如果判决是假货,问题就更麻烦了,判断假货需要很多论证环节,过程非常复杂,但商标侵权就比较简单,只需要品牌方确认就可以了,又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透过国内外头部化妆品公司,对便利店、商超等终端零售渠道发起的维权行为,不难发现,当下美妆品牌已将维权置于重要地位,各零售主体及个人应该仔细辨别商品真假,否则将极有可能为此惹上官司,从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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