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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再出新政 助力文化企业复工

来源:中经文化产业、国际在线 2020-02-25 15:52:46 阅读:

提要近日,为支持文化企业复工,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多项利好政策。...

近日,为支持文化企业复工,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多项利好政策。

北京

2月22日,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两个政策,在“金融”方面大力支持文化企业。

《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

(一)增加信贷投放

鼓励银行持续加大对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辖区内银行三年内每年文化及相关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文化企业,辖区内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不得抽贷、断贷、压贷。

(六)完善文化企业股债联动融资服务机制

加快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公司以及其他聚焦文化领域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积极推广投、贷、保联动等多种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股债联动业务,以投资收益对冲信贷风险,实现对文化企业信贷投放的风险收益匹配。

《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指出:

第三条 资金来源。风险补偿金由在“投贷奖”平台上注册的金融机构与市财政资金按1∶3比例共同出资组成。

第七条 风险补偿金支持范围:支持主体包括银行、担保、融资租赁机构等在“投贷奖”平台上注册的金融机构。原则上对支持主体在“投贷奖”平台上开展的文化企业融资业务进行补偿。重点支持针对小微文化企业的信用贷款及基于无形资产的金融业务。

银行、担保、融资租赁机构为年经营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担保、租赁业务,银行、融资租赁机构发生不良贷款本金损失的,或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损失的,按照不良贷款本金损失金额或担保代偿金额的50%给予风险补偿。单一项目所获补偿金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

全文详见:

《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这“十条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倾斜支持;引导企业进行文旅项目融资,拓宽融资渠道,举办文旅项目金融对接活动,面向文旅中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文化旅游行政审批服务;暂退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加强线上培训和线上服务;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服务等。
 
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特制定以下措施。
 
1.积极宣传落实企业扶持政策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省及各地出台了财税、金融、社保、房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各级文旅部门要把政策的宣传解读、贯彻落实作为当前重点任务,组织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实实在在帮助企业用好扶持政策、解决经营困难。(文化和旅游厅政策咨询电话:028-86702389)
 
2.积极研究相关支持政策
各级要积极研究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倾斜支持。
 
3.协调解决企业融资困难
引导企业通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平台,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等文旅项目融资。指导企业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拓宽融资渠道。适时举办全省文旅项目金融对接活动。支持省农信社、省工行、省农行等尽快设立13家文旅支行。面向文旅中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协调各类文旅产业基金与优质项目对接。推动一批文旅项目的并购和重组。
 
4.优化文化旅游行政审批服务
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推进网上办理。疫情稳定后,对已审批的营业性演出,实行备案管理;对已报送审批材料的营业性演出,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对新申报的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结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以内。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确保企业少跑路、尽快办。
 
5.暂退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
对全省已依法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领取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数额的80%,缓解旅行社当前资金困难。各地要在3月10日前完成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
 
6.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和账款拖欠
针对部分文旅企业因疫情带来的合同纠纷、劳资矛盾、资金拖欠等问题,协调人社、司法、金融等方面,开辟法律咨询通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7.加强线上培训和线上服务
在疫情停工期间,要指导文旅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和联盟等组织,运用各种互联网技术平台,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线上专业技能培训。对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地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推动“智游天府”全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在3月底前上线。各地要积极引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场馆等主动上线、数据对接,获取在线服务。
 
8.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服务
指导文旅企业与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合规、有序实现复工复产。各地要制定文旅重大项目开工复工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对全省文旅重大项目继续实行双月通报、季度分析。
 
9.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根据疫情变化,适时开启“安逸四川·春回天府”旅游季。联动天府旅游名县和文旅联盟、景区、企业、行业协会等,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大规模宣传推广、市场营销活动,大力推广优质产品、重点线路和文旅活动。持续宣传“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等文旅品牌。推动文化旅游活动“请进来、走出去”,大力推行“川人游川”,加快恢复和提振全省文旅市场。
 
10.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引导各地争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研究制定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适时有序开放旅游景区、休闲娱乐、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支持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支持各地推出文旅消费券、惠民卡等措施,释放消费潜力。要根据疫后市场变化和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创新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着力培育文化旅游网络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丰富文旅市场供给,促进文旅经济恢复性增长、高质量发展。

贵州

2月17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其中包括人事劳资支持政策、产业建设用地政策、房屋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等,从不同层面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全文:
 
一、用好人事劳资支持政策
指导帮助文化旅游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与职工劳动关系。指导帮助开展在岗培训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网络课程等在线培训形式,免费开展导游、乡村旅游等10大类技能培训不少于一个月。积极组织业内人员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各种岗位培训。
 
二、用好产业建设用地政策
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土地政策,特别是“增减挂钩” “增存挂钩”等一系列用地保障支持政策。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主动对接做好乡村旅游产业建设用地,鼓励支持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康养等服务设施,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自有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积极帮助文化旅游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文化旅游项目用地及规划等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用好房屋优惠政策
指导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用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房租政策。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指导双方协商解决。指导帮助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确实无力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符合缓缴条件的,最长可允许申请缓缴1年。大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协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四、用好税收减免政策
要主动加强与财税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用足用好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疫情期间免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一揽子减税政策。指导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指导帮助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依法申请办理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指导帮助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文化旅游个体工商户,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申请调整定额。指导帮助涉旅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旅游企业,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五、用好资金支持政策
积极主动加强与金融办、银保监局等部门沟通对接,指导帮助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协调对接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政策。指导帮助还款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用好信贷纾困政策,申请展期或续贷等金融支持。确保2020年全省文化旅游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组织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应退质保金在2020年3月10日前退还到位。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新的优惠政策。
 
六、用好降费支持政策
指导帮助在积极参与防疫抗疫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酒店申报政府补偿,降低成本费用。加强与人力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充分用好社保支持政策,指导帮助文化旅游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指导帮助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指导帮助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中小型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50%,提高到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100%。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同时,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适用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七、用好电气费用减免政策
协调帮助文化旅游企业落实好国家减轻用电企业基本电费负担等有关政策。2020年2至3月期间对停产、停业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八、用好宣传营销支持政策
经贵州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协调交通部门,继续执行上年度高速公路过路费优惠政策。支持景区和旅行社在疫情解除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疫情解除后开展营销推广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经文化旅游企业申报,事后经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给予营销费用不高于50%、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指导市(州)、县着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大胆创新宣传推广方式方法。鼓励与对口帮扶城市共同开展宣传推介。对旅行社2020年业绩不低于上年度业绩的,年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予以奖励。
 
九、成立厅服务企业督导工作专班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服务企业督导工作专班,分景区、酒店、餐饮、文化娱乐、乡村旅游、旅行社(车队)、旅游商品七大类,厅主要领导任总调度,厅级干部任组长,一名处级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从2月18日起,分赴市(州)和企业开展督导帮扶工作,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指导、服务、协调、督查各种帮扶政策落实的情况,帮助文化旅游在建、续建项目2月底前全面复工,其他企业视疫情防控需要复工复产。
 
十、搭建线上线下服务企业平台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站公布服务信箱,采取24小时值班制,第一时间接访企业求助问题,及时回应反映情况、意见建议,线下组织专门团队跟进服务,及时协调服务专班和相关部门帮助解决问题,支持文化旅游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甘肃

近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印发《甘肃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加强文旅行业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甘肃省文化旅游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对广大公众和旅游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方案》从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摸排统计旅游者及员工信息、强化员工日常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等方面对旅游景区、旅行社类企业、文化单位和娱乐场所等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详细的指导说明。并对战胜疫情之后,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提出了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文旅企业实施资金补贴;突出重点促进市场恢复;启动“你是人间四月天”优待服务活动;深化“交响丝路·如意甘肃”品牌;筹备办好“一会一节”,做好“一带一路”重点国家的团队游;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做强文旅产业;着力推进十大生态产业重点项目等8项工作举措。

《方案》指出,甘肃省文旅行业要充分认识当前阶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务求工作实效。具体复工复产时间要听党中央的号令,听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随时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绝不让疫情通过文旅行业传播。

青海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青海省文旅企业有序复工,青海省将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设立文旅行业重振专项资金。推进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重资产文旅企业予以支持。提前启动2019年度文化旅游企业奖补工作,实施定向补贴消费政策,引导扩大文旅消费。启动实施青海省文旅惠民卡,探索创新融资模式,刺激文化和旅游消费增长。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指导文旅企业全面享受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税收减免、社保金缓缴、失业金返还、房租减免等各项支持政策的同时,出台可行的政策措施,在资金支持、项目扶持、线上人才培训、产品研发创新、激活文旅消费、深化交流合作、发挥数字文旅优势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有效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此外,青海省还将引导各地争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推出文旅消费券、惠民卡等措施,扩大文旅消费。创新文旅产品和服务,丰富市场供给,促进文旅经济恢复性增长。
此外,2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负责人介绍了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也透露出很多积极信号。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预案,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出台

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继续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这次疫情防控暴露出一些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必须认真总结,以更大力度、更加精准地加以补齐。与此同时,将继续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预案,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出台,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央行将动态调整定向降准政策

下一步,人民银行会让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主要是三大类措施:一是继续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政策利率的引导作用让整体市场利率继续下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二是要更大力度地运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近期,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也将进行年度动态调整,将有更多达标银行得到优惠政策支持。三是要更加充分地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

要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方面,抓好已出台的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的执行,确保尽快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体现更加积极有为的取向,加大政策力度,防止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防止短期冲击演变成趋势性变化。

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财政部会同人社部等部门出台政策,通过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补贴等多种渠道,支持企业稳定现有的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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