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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迪岸公司需赔付子公司广告发布费及赔偿金

来源:财中社 作者:财中社 2025-08-04 20:25:06 阅读:670

提要涉广告发布费与赔偿金超7300万元。

白云机场:迪岸公司需赔付子公司广告发布费及赔偿金

财中社8月4日电 白云机场发布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案件处于裁决阶段。

广告公司与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T1广告经营合同》因迪岸公司主张合同履约不能而引发仲裁。

其中,广告公司所处地位为申请人,迪岸公司为被申请人。根据裁决,被申请人需向申请人支付广告发布费4778万元及赔偿金2525万元。

仲裁费用共81万元,其中申请人承担33万元,被申请人承担49万元。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公告指出,裁决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待会计师审计确认,且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2025年一季度,白云机场实现收入18.22亿元,归母净利润2.96亿元。

Tags: 广告  赔偿金  赔付  白云机场  迪岸  发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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