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网站“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主页页面广告中有“升级到新款iPhone,
轻轻松松”“如欲加入iPhone年年焕新计划,只需购买指定新款iPhone,并在同一笔交易中加购AppleCare+服务计划,即可加入其中”等内容。
经调查,年年焕新计划为当事人推出的可升级iPhone,并提供AppleCare+服务的保障计划。
在实际执行中,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不可与商务折扣同享。当事人未在广告中予以标明。
Tags:
限制条件
焕新广告
被罚
未标
iPhone
转载:感谢您对平台的认可,以及对我们原创作品以及文章的青睐,方便请推荐给朋友或分享到个人朋友圈或微信群。谢谢!